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的通知
(清府办[2009]39号)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清远市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十月九日

  清远市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关于公布第三批限时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485号及《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政策为先导,以建筑设计为龙头,以市场调节为手段,生产与应用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强化政策规划,强化目标管理,强化监督落实,确保“禁实”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目标

  (一)自2010年1月1日起,清城区、英德市规划区内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二)自2011年1月1日起,其余各县(市)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三、主要措施

  (一)认清形势,增强“禁实”工作的紧迫感。

  根据《清远市墙体材料革新试行办法》(清府[1997]82号)的精神,我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全面展开。截止2008年底,我市已建成投产的新型墙材企业42家(其中市区15家),主要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灰砂砖和普通混凝土砖,年生产约3.2亿块标砖。虽然我市的墙体材料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对照国家发改委全面实现“禁实”的目标,任务还很重。目前,我市墙体材料仍以实心粘土砖为主,现有实心粘土砖生产厂家150多家,其中清城区59家,毁地烧砖的现象较为严重。禁止实心粘土砖的使用,保护耕地,节约能源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各地要强化舆论宣传,利用报纸、电视﹑电台﹑杂志等各种宣传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墙体材料革新的方针政策,宣传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重大意义,消除人们使用实心粘土砖的传统观念和习惯,使推广新型墙材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