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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相关制度的通知


  四、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督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的具体落实。

  (一)及时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交流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

  (二)研究制定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文件和规定以及检查、考核的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工作;审议和研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情况通报。

  (三)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年度考核政务公开工作,研究确定通报表扬的先进典型和批评的部门及单位;研究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违反规定的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提请或建议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装入干部廉政档案。

  (四)研究确定政务公开民主评议方案和单位,并组织实施民主评议政务公开工作。

  (五)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召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

  五、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办公室主任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的领导下,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业务指导、考核评比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季度有检查,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有工作计划、有工作记录、有工作档案、图片资料。

  (三)每月召开一次室务会议,学习政务公开业务文件,吃透文件精神,及时安排工作,协调处理日常事务。

  (四)在具体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业务指导、考核评比工作中遵循“为民、务实、清廉”和“依法行政、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检查、考核评议结果与受检查单位见面(让受检查单位签署意见)”的原则。

  (五)每月收集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月报表;每年汇总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上一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对各地、各部门编制的政务公开指南、政务公开目录进行认真审核,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分完善,严格依照政务公开指南、目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七)在党委、政府领导对政务公开中存在问题的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时,做好准备工作和谈话记录,及时将谈话记录装入干部廉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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