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区2009年农村特困灾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政办发〔2009〕87号 2009年6月4日)
市直有关部门、利通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
为了进一步改善农村特困危房户的居住条件,根据自治区南部山区特困灾民危窑危房改造二期工程启动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吴忠市区2009年农村特困灾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吴忠市区2009年农村特困灾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2、《吴忠市区2009年危房改造任务表》
吴忠市区2009年农村特困灾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南部山区特困灾民危窑危房改造二期工程启动会议精神和《关于开展全区农村家庭住房困难情况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宁民办〔2008〕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主题,以“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科学规划,整合资源,因地制宜,通过政府救助、扶持,项目捆绑,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危险住房问题,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
二、建房任务及实施对象
2009年吴忠市区农村特困灾民危房改造工程涉及农村11个乡镇(管委会),84个行政村和调整后合并保留适度发展的337个自然村。计划翻建800户,其中,集中翻建578户,分散翻建222户,5户以上集中点62个,特困灾民危房集中翻建率达72.3%。农村特困灾民危房改造对象必须是2008年5月份以前市区各乡镇农村危房摸底排查在册并经2009年核查确定的农村低保危房户。计划今明两年完成全部在册救助户危房改造,今年先期改造800户。(任务分配见附表)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坚持危房改造与中心村大庄点建设相结合,与塞上农民新居建设项目相结合,依托《吴忠市区2009年塞上农民新居建设实施方案》(吴政发〔2009〕31号)确定的庄点布局,将农村特困灾民危房改造纳入一并进行建设。按照市区农村庄点规划要求,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材料,统一施工,统一验收,进一步提高危房改造规模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