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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部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部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吴政办发〔2009〕104号 2009年7月24日)


市政府相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市区有关乡镇:

  《吴忠市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部分)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吴忠市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部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吴忠市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部分)工作,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和《吴忠市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结合吴忠市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的与任务

  全面查清吴忠市区建城区各类土地利用状况,建立和掌握详实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为吴忠市人民政府进行城市规划、建设决策提供依据。主要任务是:

  (一)土地权属调查。查清建城区19.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界址、面积和使用状况。

  (二)地籍测量。根据吴忠市区建城区的现状,按控制测量范围布设D级GPS控制网,测定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点、界址线、与界址相关的地物及其它必要的地物。

  (三)绘制地籍图和宗地图。在地籍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基础上,以解析法勘丈的界址点为基础展绘出街坊,再依据图解法测定宗地位置、形状及宗地草图的丈量数据,校核后编辑街坊图及地籍图、宗地图。

  (四)建立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面积量算采用解析法,以全部界址点的解析坐标为基础,使用地籍测绘软件完成,分类量算各权属单位面积。

  (五)建立地籍信息系统。以原始地籍资料为依据,配备北京苍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将地籍资料输入地籍管理软件,建立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六)编制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报告。

  二、调查范围

  对吴忠市区建成区开展城镇土地调查。调查范围:西起石中高速公路、东至东兴街,长约4.8公里;北以黄河路为界、南到友谊路,宽约3.6公里。城镇土地调查面积约19.5平方公里。

  三、方法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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