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等部门主要负责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办。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能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及性保健品店、其他涉及保健品经营单位的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工商部门负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检查和违法广告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工作安排
1、调查研究和宣传发动阶段(5月21日至5月24日)
(1)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本辖区保健品市场及保健品广告市场的基本情况。
(2)加强新闻舆论宣传。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印发通告等形式进行全面的宣传,营造强有力的舆论声势。
(3)召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药品使用单位负责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召开声势浩大的保健品、药品及广告市场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宣传开展本次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提高企业对保健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规范保健品、药品广告市场的经营行为,增强企业的自律意识。
2、集中检查阶段(5月25日至6月21日)
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工商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各相关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产品和违法广告产品依法予以查封,并及时依法予以处理。
3、巩固提高阶段(6月22日至6月28日)
一是对本次专项整治的成果和问题进行总结和梳理,对整治中遇到的新问题作进一步研究。二是组织力量对部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保健品经营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广告经营单位、广告主、广告发布者进行一次回头看,以巩固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保健品、药品市场及其广告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是我市保健品、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落实边学边查边改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市、区)及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等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克服困难,集中精力组织好本次专项整治行动。
(二)强化部门协作,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作用,加大联查力度,建立健全案件联查联办的长效机制。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工商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形成合力;要加强区域联动协助,及时通报案件信息,认真做好案件联查,建立健全案件联查联办的长效机制。把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列入2009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重点,依托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联合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扭转新闻媒体广告发布中存在的违法广告、低俗之风,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