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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开展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一体化管理试点。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结合《城乡规划法》的贯彻实施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选择近郊乡镇村,实施城乡一体化的环境卫生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建设垃圾站点,统一配备垃圾箱桶,统一收集和处理生活垃圾,逐步形成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区)处理的垃圾收集模式和处理模式。实施城乡一体化污水处理体制,试点区的生活污水可由城市污水处理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或通过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等方式进行处理。

  四、开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9年5月20日-5月31日):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根据本《方案》规定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制定具体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层层动员部署,组织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营造氛围。

  (二)重点整治阶段。(2009年6月1日-7月30日):按照任务,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使全市城乡环境有初步改观。

  (三)全面实施阶段。(2009年8月1日-2009年10月25日):全面完成各项活动任务,基本实现各项活动的目标,使全市城乡环境有明显改观。

  (四)整体攻坚阶段。(2009年10月26日-11月15日):巩固前三个阶段取得的成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思路,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11月16日-11月30日):市委、市政府成立考核组,对全市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五、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城市管理年”活动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城市管理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公安局、建设局、规划和城市管理局、交通局、园林局、卫生局、工商局、环保局、房管局、爱卫会以及利通区党工委和各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城市管理年”活动的指导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马跃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城市管理年”各项工作的指挥和协调。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内容繁多,涉及面广、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协作,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工作,全面提高我市的城市综合服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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