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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建立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体系建设,建立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性评估制度、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发挥食品安全事故和食源性疾病快速处置机制,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预案制定、事故报告、应急措施、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等工作。

  牵头单位: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奶站清理整顿,严格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制度,严厉打击在生鲜乳中添加三聚氰胺、β-内酰胺酶等违禁物质,以及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和在普通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和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药的行为。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假劣过期兽药产品行为。打击禽畜养殖、水产养殖(特别是苗种生产阶段)使用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查处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行为。全市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95%,畜禽水产品中兽(渔)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达到食品安全95%。对不合格奶站的取缔率达到100%,对饲料中违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农牧局

  (四)全面做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及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整顿小企业、小作坊,解决生产条件差,业主安全意识差、过程控制不严、检验力量薄弱等影响食品安全的普遍问题。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依法查处生产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治在食品生产中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全市地产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抽检合格率达到95%,酱油、食醋抽检合格率达到90%。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食品加工黑窝点依法取缔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五)全面做好屠宰加工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生猪、牛羊和禽类屠宰销售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全市上市牛羊、家禽进点屠宰率达到90%。规范屠宰加工企业资质认定工作,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大对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力度,依法关闭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屠宰加工场,禁止销售无检疫(验)证明的肉品,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和销售病死肉、注水肉和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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