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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区今秋明春造林绿化建设方案》的通知

  (八)市规划、建设、国土、房管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园林部门严格实行“绿色图章”和“绿线管制”制度,确保新建项目绿化一次达标;继续深入开展“园林式单位(小区)”创建活动,房管局、各社区要严把居住区绿化质量,市区各部门、单位及企事业单位要严把各自办公场所绿化质量,保证市区“园林式(单位)小区”达到60%以上。

  (九)吴忠日报社、市广电局:制定宣传方案,及时宣传报道市区园林绿化工作,通报绿化进度。

  九、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今秋明春城市园林绿化、黄河标准化堤防造林绿化实行政府投资、项目投资和社会投资相结合的方式,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分别牵头组织实施,所有绿化任务的地形整理、苗木购置、栽植、养护管理等工作,全部由承担绿化任务的单位具体负责,实行“三包”,包建设、包成活、包管理,一定三年,每年考核一次,三年进行总验收。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造林绿化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一把手负总责,全单位总动员,精心部署,组织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全力投身造林绿化工作。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如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舆论宣传作用,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提高全民“爱绿、护绿”意识,动员广大干部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造林绿化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团组织、工会、妇联、部队的作用,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党员、团员、解放军投身绿化建设,开展建设“共产党员林”、“共青团员林”、“三八林”、“军民共建林”、“家庭和谐林”、“结婚林”、“升学林”等丰富多彩的植树活动,大力倡导认建认养公共绿地和树木,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积极参与造林绿化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政策,提高成效。利通区党工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园林局等四部门<关于兑现吴忠市区高酸苹果产业补偿费的意见>的通知》和吴忠市财政局、园林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市区农村造林工程及资金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明确责任,加强管理,落实政策,切实提高造林绿化质量和经果林产业基地建设成效。各乡镇农田林网、村庄绿化、绿色通道(含黄河金岸)、经济林新造林苗木及补植苗木均由各乡镇、各部门自行组织采购、栽植。当年造林成活率必须达到90%以上,第二年经补植保存率达到98%,苗木费按验收的实际保存株数核算。

  高酸苹果、红枣等经济林产业补偿费与造林成活保存率挂钩,按《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园林局等四部门<关于兑现吴忠市区高酸苹果产业补偿费的意见>的通知》执行。凡享受市政府产业补偿政策的,不允许套种玉米等高杆农作物和秋季蔬菜等,否则一律不兑现补偿费;凡不按技术要求进行补植或补植达不到标准的,由利通区党工委负责,追回2007年和2008年已兑现的补偿款。以上造林苗木数量统一按市园林局规划设计的树种和密度核算,苗木款兑现价格标准参照市园林局提供的当年订购苗木统一参考价核算,高酸苹果等经果林产业补偿标准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四)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操作技术规程和施工要求建设。市园林局要成立绿化工程质量督导组,分小组对各单位绿化质量进行跟踪检查指导,坚持指导在一线,严把整地关、种苗质量关、栽植关、管护关和验收关,全面提高绿化工程建设质量和水平。要从规范养护制度、创新管护机制、加强人员管理、加大养护力度着手,切实提高绿化管理水平。对已建成的绿地,根据地段、位置划分养护等级,推行“三定两查一评比”制度,即:定管护面积、定管护绿地等级、定绿地管护质量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地随机检查抽查;实行百分制考核,对管护绿地效果进行评定,年终公布考核结果,切实加强市区绿地的管护水平,确保建成一片、管好一片,出精品、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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