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增加邮政企业经营资质,扩大邮政服务“三农”范围。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省邮政公司扩大经营范围的需要和具备的条件,增加其经营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生活资料等项目。各市、县(市、区)邮政企业可凭省邮政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经营范围增项登记手续。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农药,应先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对经营分装种子的,应先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
支持省邮政公司统一办理农资产品经营许可(不含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由其对邮政企业直营店及其加盟连锁网点授权经营。
支持邮政部门通过自身网络与电信运营商、电力等行业合作,代收电信资费、收缴农电费等业务开展。支持邮政企业自营或与大型超市、流通企业合作,向城市销售农产品。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邮政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以利于其更好地开展为农服务工作。
服务业、邮政管理部门要支持邮政“三农”服务网点不断拓展经营范围,逐步建成集农资、日用品、邮政、电信、报刊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网点。
(三)完善政策扶持机制,促进邮政服务“三农”工作开展。
支持将邮政企业纳入涉农企业范畴,符合条件的企业 可享受强农惠农政策;支持邮政企业与化肥生产企业联合;支持邮政企业利用邮政商业信函、邮送广告和短信平台发布病虫害等农业信息;鼓励邮政企业和省内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等机构合作,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民培训和邮政服务“三农”技术培训及推广等工作中发挥作用,并享受相应的政策补贴;
将邮政经营的农业生产资料纳入国家惠农政策补贴,对邮政经营化肥、农药 、种子、农膜、农机等,按国家规定免征增值税;由各级农业部门组织邮政服务“三农”网点从业人员培训,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提高邮政科技服务“三农”水平,免收培训费用。
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建立商品质量监管的新机制,创新经营者主动送检、工商备案等工作制度,促进邮政服务三农网点规范健康发展。
交通运输部门要支持邮政企业大力发展农资、农副产品仓储、运输和配送业务,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减免车辆通行费。
四、推动全省农村邮政物流加快发展的有关要求
各市和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协作,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具体配套政策,明确实施范围和进度,加强指导和监督,推进全省农村邮政物流快速发展。要明确主管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政策支持到位,服务到位。各市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加强对本地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调查研究,了解具体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支持邮政服务“三农”工作开展。
邮政企业要抓紧制订加快发展全省农村邮政物流的具体工作方案,使邮政企业尽快发展成为服务农村经济、满足群众多元化需求的农村流通重要渠道。要深化改革,搞活经营机制,进一步夯实服务基础,整合物流资源,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做大市场规模,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全面提高竞争能力,切实加大对分销渠道的投入力度,加快渠道网络建设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对所有乡镇的无缝隙、全覆盖。发挥邮政资金流、信息流、实物流三流合一的优势,进一步丰富农资产品配送销售品种,把质优价廉的生活资料、电子科技产品、科普书籍、文化娱乐产品引入乡村,丰富农民生活。发挥网络、技术等优势,向农民提供市场信息,引导农民科学种田,促进农民增产、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