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服务业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农村邮政物流意见的通知
(辽政办发〔2009〕11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服务业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工商局《关于加快发展农村邮政物流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六日
关于加快发展农村邮政物流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2号)精神,加快发展全省农村邮政物流,充分发挥邮政企业在服务“三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发展全省农村邮政物流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全省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消费结构不断优化,农村市场对物流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农村物流体系不健全,农村市场组织化程度低、流通渠道不畅、流通方式比较落后、部分产品质量偏低等问题还很突出,已成为制约全省农村扩大内需,影响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完善农村市场体系,搞活农村流通,扩大农村消费需求,实现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加强农村物流体系建设。
在全省农村物流体系中,邮政物流通过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了专业化经营,已成为全省农村物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服务“三农”中做出了重要贡献。加快发展农村邮政物流,进一步发挥全省邮政企业在自有品牌、经营网络、运输能力、仓储设施、电子信息和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有利于扩大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活跃城乡市场,扩大国内需求。加快发展农村邮政物流,通过邮政企业连接农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等社会资源,在农民与生产企业之间建立“绿色”分销通道,有利于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解决农民卖难、买难问题,完善农村市场体系,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加快发展农村邮政物流,加强“三农”服务网点建设,不仅可以宣传、普及、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引导农民科学种植,而且有利于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民工返乡就业,促进全省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农村邮政物流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推进全省农村邮政物流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