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08年厦门市对口帮扶项目第二批资金的通知
(渝扶办发[2009]18号)
黔江区、武隆县扶贫办,万州区对口办:
根据三区县扶贫办(对口办)报送的2008年对口帮扶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到目前为止,三区县的帮扶项目已初步建设完成。根据《厦门市对口扶贫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现将2008年厦门市对口帮扶项目第二批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资金共294万元,其中武隆98万元、黔江区98万元、万州区98万元(详见附件)。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厦门市对口帮扶项目的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做好项目建设后期的相关工作,确保建设质量。要严格按照《厦门市对口扶贫协作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厦门市对口帮扶项目资金的管理。
三、厦门市对口帮扶项目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对口帮扶项目的建设,不允许擅自调项。
四、厦门市对口帮扶项目的管理费,市扶贫办已按《厦门市对口扶贫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统一提取,并将另文下达,各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从项目资金中提取管理费。
附件:2008年厦门市对口帮扶项目第二批资金计划表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08年厦门市对口帮扶项目第二批资金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第二批资金额度(万元)
|
1
| 万州区经济贸易学校整体搬迁二期工程
| 98
|
| 万州区小计
| 98
|
1
| 石会镇梅子村厦门路
| 18.12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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