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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的通报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的通报
(锡政发〔2009〕219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无锡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暂行办法》(锡政办发〔2008〕85 号)规定,市政府于2009年10月21日对二市(县)、七区政府2008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考核。现将2008年度考核情况和2006年至2008年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8年度节能目标责任综合评价考核情况

  超额完成:江阴市、锡山区、滨湖区

  完  成:宜兴市、新 区、北塘区、惠山区、崇安区、南长区

  二、2006年至2008年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完成情况

 

2005年实际

(吨标煤/万元)

2008年实际

(吨标煤/万元)

2006至2008年

累计上升或下降(±%)

排序

全 市

0.92

0.7990

-13.15%

崇安区

0.54

0.4554

-15.67%

1

滨湖区

0.56

0.4759

-15.02%

2

惠山区

1.56

1.3444

-13.82%

3

南长区

0.67

0.5779

-13.75%

4

北塘区

0.90

0.7776

-13.60%

5

江阴市

1.25

1.0844

-13.25%

6

宜兴市

1.37

1.1924

-12.96%

7

锡山区

0.87

0.7609

-12.54%

8

新 区

0.49

0.4548

-7.1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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