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积极推广使用《广州市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五、流转价款、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一)乙方同意每年   日前分  次,按    元/亩或实物    公斤/亩,合计     元流转价款支付给甲方。
  (二)乙方同意于      日前分  次,支付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土地的合理补偿金    元。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时间与方式
  甲方应于      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
  乙方应于      日前将流转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为                 。并由双方指定的第三人               予以监证。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和补偿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协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 合理、环保正常使用土地,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流转。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流转的土地具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用及补偿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得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履约期间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或终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转。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