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序号
提交文件、证件
备 注
1
《市场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市场名称查询结果;
4
市场选址的相关材料;
5
市场开办可行性论证报告;
6
开办市场的资金证明;
7
联合开办市场的联办协议书;
8
房地产权证明(或其他场地合法使用证明文件)、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9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10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证明、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11
市场内部布局图;
12
市场负责人任命书、身份证;
13
市场服务管理机构相关材料;
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