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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下放市场名称核准登记权限的通知


  辖区工商分局:           辖区工商所: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

  市场登记提交的文件材料

序号

提交文件、证件

备 注

1

《市场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

市场名称查询结果;

 

4

市场选址的相关材料;

 

5

市场开办可行性论证报告;

 

6

开办市场的资金证明;

 

7

联合开办市场的联办协议书;

 

8

房地产权证明(或其他场地合法使用证明文件)、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9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10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证明、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11

市场内部布局图;

 

12

市场负责人任命书、身份证;

 

13

市场服务管理机构相关材料;

 

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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