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年检期间暂停收取个私协会员费的紧急通知
(穗工商监〔2009〕92号)
各分局:
据省、市局督察队近期暗访发现,我局部分基层单位在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期间,还有违反规定搭车、捆绑收取个私协会会员费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形象。为此,现就年检期间暂停收取个私协会员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今年企业年检期间(2009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全系统一律暂停收取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会员费。年检过后再采取适当方式开展此项工作。
二、违规搭车收取会员费的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并认真抓好整改。
三、各级纪检监察、财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的规定,加强对暂时停止收取会员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照规定暂停收取会员费或者变相继续收取会员费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