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要自觉维护国家对外形象,坚守诚信,顾全大局。遵守投资目标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注重环境资源保护,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
(二)主要目标
大力推动我市各种所有制经济实体“走出去”,利用境外的市场、科技、智力等资源,开发先进技术,发展自主品牌,开拓国际市场,形成核心竞争力,培育跨国企业集团,提高广州经济国际竞争力。
从2008年到2010年,逐步完善机制,建立我市“走出去”工作的政策支持体系和服务促进体系。对外投资规模明显扩大,投资领域进一步拓宽,服务业企业“走出去”明显增多,国际化经营取得成效;境外研发中心逐步建立,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大部分出口名牌产品在目标市场建立营销网络,境外生产基地建设得到发展,逐步实现原产地多元化;培育一批有实力的国际化经营企业。对外工程承包能力不断提高,对外劳务合作从港澳地区为主向国外市场发展。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符合我市实际的国际营销网络、国际生产体系,逐步实现产业结构内外互补、生产要素内外配置,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对广州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促进作用明显增强。
三、积极鼓励企业以多种形式“走出去”
(一)大力推进优势企业开展境外投资。结合我市“退二进三”的工作,引导传统优势企业,到具有投资贸易优惠政策和成本优势的国家或地区设立生产基地,实现产品原产地多元化。推动拥有自主品牌企业在市场容量大、周边市场辐射强的国家或地区设立境外营销网络、品牌产品展示中心、专卖店、连锁店等。
(二)努力提高承接境外项目水平。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承揽技术含量高、能够带动我市设备和技术出口的大型工程项目。推动设计、咨询、勘测、监理等企业积极开拓国际业务,带动国际工程业务发展;巩固和拓宽劳务合作的领域和市场,优化劳务人员结构,提高劳务合作整体效益;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
(三)积极引导服务业开展国际合作。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到欧美、日本等国家设立机构,承接第一手外包业务。引导企业到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形成全球网络和服务体系。鼓励服务型企业拓展境外业务,提高国际化服务水平。
(四)鼓励开展技术研发。鼓励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到境外科技资源密集的地区创办研发中心,加强与境外有核心技术的企业或研发机构合作,充分发挥境外科技、智力资源的作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自身发展。
四、努力培育和壮大“走出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