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印发广州市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若干意见主要内容的通知
(穗外经贸合〔2009〕5号)
各区、县级市外经贸局(经贸局),广州开发区企业建设和服务局,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和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国际资源,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现将《广州市关于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合作处反映。(联系人:郭海涛,电话:88906182,传真:81097657,邮箱:guohaitao@gzboftec.gov.cn)
二○○九年二月四日
广州市关于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的政策,推动我市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广州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广州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实施“走出去”战略,是我国新时期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也是广州顺应经济全球化,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实施“走出去”战略,有利于发挥比较优势,加快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带动产品、设备、技术、文化和服务等出口;有利于促进企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发展壮大,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公司;有利于更好地吸收境外资金、技术和智力资源。各级政府和部门要从大局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全球的视野,从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主动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宽发展空间,掌握发展主动权,推动广州开放型经济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企业是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主体,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按照市场规律开展投资经营活动。政府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统筹协调,规范秩序,积极发挥服务和引导作用,创造有利于企业“走出去”的发展环境。
坚持发挥优势,因地制宜的原则。重点推动具备投资实力的企业充分发挥自身竞争优势,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加强与经济互补性强、市场覆盖面大的国家和地区的合作。进一步深化穗港澳台合作,推动企业依托港澳台开展国际化经营。
坚持积极稳健,防范风险的原则。既要抓住机遇,创造条件,不失时机地“走出去”;又要量力而行,稳建推进,准确把握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熟悉投资目标市场的法律法规和发展情况,按照国际市场规则,做好项目的科学分析和论证,有效控制风险,提高“走出去”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