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09年深圳市福利企业年检合格名单的通知
(深民函〔2009〕36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
民政部《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及征管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成立联合年检小组,开展2009年度福利企业年检工作,经资料审查、实地核查,认定深圳市残友动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为2009年度深圳市民政福利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
根据
民政部《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第
十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安置就业的残疾人职工或在职职工人数发生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市民政局申请认定。
上述企业在向税务部门申请2009年度的减免退税优惠时,须持本通知、《深圳市福利企业残疾职工花名册》及其他相关资料前去办理。
附件:2009年度深圳市福利企业名单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2009年度深圳市福利企业年检合格名单
一、深圳市残友动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深圳市残友软件有限公司
三、深圳市残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德林义肢矫型康复器材(深圳)有限公司
五、深圳市安特高科实业有限公司
六、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