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藏政办发[2009]39号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自治区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白玛才旺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孟 扬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 峻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成 员:刘 玉 超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徐 建 昌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范 光 才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杨 国 义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梅 高 原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扎 西 自治区水利厅巡视员
高 玲 自治区农牧厅副巡视员
张 明 兰 自治区林业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