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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市政府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根据“江苏省高科技产业发展841攀登计划”要求,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培育,努力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双倍增计划。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步伐,扶持关键技术研发推广。力争到2012年,在电子信息、医药及生物技术、新能源、智能电网、现代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突破300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抓好150项重大科技成果项目转化,培育15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产品。推进高技术优势产业实现核心部件、关键材料、重大专用装备的自主设计制造,核心部件或关键材料的国产化率达到80%以上。(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经贸委,配合部门:市统计局、苏州食药监局)
  (二)根据省推进主导产业、新兴产业、传统产业39条重点产业链向高端延伸的工作方案,到2012年,全市重点产业链的优势企业达到400家以上。(责任部门:市经贸委,配合部门:市科技局)
  (三)建设100个左右行业创新平台、区域创新平台和创新服务平台,实施200项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责任部门:市科技局,配合部门:市经贸委)
  (四)到2012年,基本建成苏州工业园区科教创新区、苏州高新区科技城、昆山创新科技园3个科技创业创新示范区,加快推进昆山、常熟、吴中等科技创新研发集聚区建设。全市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50家,孵化面积达到200万平方米,在孵科技中小企业达到4000家。(责任部门:市科技局,配合部门:市经贸委)
  (五)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扶持力度,组织实施50个重大自主创新产业化项目,培育50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累计认定1000家省级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科技人才引进战略,每年引进一批高层次研发人才,构筑人才高地;积极鼓励和扶持企业购买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开展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责任部门:市科技局,配合部门:市人事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统计局)
  (六)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每年新增省级以上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等研发机构超过100家;到2012年,省级以上各类企业研发机构达到400家,大中型企业大部分建立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80%以上。(责任部门:市科技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统计局)
  (七)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以工业研发设计、生产过程、企业管理、产品流通、人力资源为切入点,实施信息化技术改造,推进技术创新、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到2012年,企业利用互联网发布和获取信息的比例超过95%,利用电子商务开展采购、销售等业务的比例超过60%,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生产、管理、创新活动的比例超过60%,其中30%以上的企业达到中高级信息化应用水平。(责任部门:市经贸委,配合部门: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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