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厅关于加强两会期间值守应急工作的函
(黑卫急便函〔2009〕24号)
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两会”期间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黑政应急函〔2009〕4号)要求,我厅落实两会期间值守工作责任:
一、由厅机关办公室负责落实两会期间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二、由疾病控制处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关注可能危机群众安全的重大传染病疫情动态。
三、由医政处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的技术、人员和物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