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文物局关于同意在500千伏奉节九盘变电站建设工程范围内施工的复函

重庆市文物局关于同意在500千伏奉节九盘变电站建设工程范围内施工的复函
(渝文广行管〔2009〕82号)


重庆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500千伏奉节九盘变电站建设工程考古调查勘探报告的函》(渝电建综〔2009〕4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重庆市文物考古所在500千伏奉节九盘变电站建设工程征地范围内开展了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发现文物点1处,并对该处文物点进行了留取资料工作(有后人无法发掘)。目前,该项工作已经结束,征求市文物考古所的意见,同意你公司在该建设工程征地范围内施工。
  二、由于地下文物的不可预见性,在今后施工中,如发现文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请你公司通知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及时通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