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 工作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署定、市定或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审计项目中担任审计组长或主审,并获署、市审计机关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者;
②获省以上审计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6.中央在渝单位的人员可以参加重庆市高级审计师的资格考试。
㈡ 报考初、中级审计师条件:
1.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⑴ 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⑵ 认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⑶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⑷ 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2.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报考初、中级审计师条件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3.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报考初、中级审计师条件第1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⑴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⑵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⑶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⑷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⑸ 取得博士学位。
㈢ 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请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凡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在报名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报名要求
㈠ 考生须按要求认真填涂审计署下发的《审计考试报名卡》(以下简称《审计报名卡》)1份,考生可在各报名点领取该卡。从2005年起,国家审计署不另发行审计考试报考手册,考生在《审计报名卡》上填涂汉字区位码时,可在报名点购买《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手册》,检索其中的“汉字区位码表”,即可查到自己填涂汉字所对应的汉字区位码。经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携带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均为原件)和1寸(黑白、彩照)近照1张到报名点报名。各报名点务必保证《审计报名卡》上照片质量,无遗漏;《审计报名卡》填写字迹工整、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