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涪陵设立区域性文物中心库房的批复

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涪陵设立区域性文物中心库房的批复
(渝文广行管〔2009〕60号)


涪陵区文广新局:
  你局《关于涪陵设立文物区域性中心库房的请示》(涪文广新文〔2009〕1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在涪陵设立区域性文物中心库房,占地面积261平方米,共4层,总建筑面积控制在950平方米内,总投资控制在580万元之内。
  该文物中心库房建成后,应成为周边区县文博单位珍贵文物的保管库房,对文物藏品进行安全保管、科学管理、合适保护。
  特此批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