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关于巴蔓子墓保护性设施项目的批复
(渝文广行管〔2009〕75号)
渝中区文广新局:
你局《关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巴蔓子墓保护性设施项目建设的请示》(渝中文广新〔2009〕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巴蔓子将军雕塑设计及墓园环境改造工程方案》是以整治巴蔓子墓文物环境为目的,对口处、通道等文物环境及室内展示功能进行了设计,原则同意该设计方案。
二、请对该方案作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方案设计图应补充总平面布置图,各平面图应补充轴线编号;有关尺寸应完善和细化;设计文字说明应补充完善,包括总建筑面积、陈列室建筑面积及文物环境重点整治内容和措施;墓室环境色调和装修应体现肃穆。素雅的氛围;补充展厅的通风。渗水和防潮等具体措施。巴蔓子将军雕塑及选址可进一步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