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煤电油水气运供应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预警期间,市联席会议根据紧张状态扩散或缓解情况,可以提高、降低预警级别;紧张状态消除时应及时做出撤除预警决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开拓信息渠道,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和评估煤电油水气运供应紧急状态对我市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破坏性影响,做好预警预报。

  三、建立保障协调制度

  (一)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完善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并与市经信委保持联络畅通。Ⅰ级预警状态时,实行24小时在岗轮流值班;Ⅰ级、Ⅱ级预警状态时,要编制值班表,公布值班电话及责任人和联络员联系电话。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市经信委负责建立煤电油水气运信息报告系统,密切跟踪煤电油水气运供需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市政府、通报各成员单位。市交通局、服务业委、沈阳供电公司、沈阳水务集团、沈阳燃气有限公司、沈阳铁路局、中石油辽宁沈阳销售公司、沈阳沈海热电有限公司、沈阳热电厂、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要定期向市经信委报送有关情况,其中,Ⅰ级状态时实行日报和重大潜在性危机或重大突发事件专报,Ⅱ级状态时实行周报和重大潜在性危机或重大突发事件专报,Ⅲ级状态时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情况。

  (三)实行例会协调制度。市联席会议将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召开煤电油水气运供应保障工作协调会,沟通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制定措施,协调解决煤电油气水运供应紧张问题。市联席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

  四、明确职责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联席会议的要求,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全市煤电油水气运的供应保障工作。

  市经信委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煤电油水气运供应保障与应急处理的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煤电油水气运日常监测网络,加强日常监测分析,掌握供需动态信息;建立煤电油水气运应急监测预警和指挥调度网络,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有效衔接;协调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落实应急措施;做好市联席会议的其他应急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规划建设全市中长期煤电油水气运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增强煤电油水气运供应保障能力。

  市交通局负责做好公路货物运输的保障工作,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科学安排运力,确保公路货物运输畅通,保证我市重点企业对煤炭、石油等重点物资的运输。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