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渝人考〔2009〕38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5]111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办〔2008〕114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09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9年5月20日-6月30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31日 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5: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1日 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三、报考条件
㈠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含专业证书)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3.40岁以上,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㈡ 符合报名规定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相应科目:
1.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试。
㈢ 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另一个专业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报名程序和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不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摄像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