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
补正材料通知单
:
经查,你于 年 月 日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申请材料需补正以下材料(打√的部分),请于三日内补正,如逾期未补正,我单位将不予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并作退件处理。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申请审批书
| 原件
|
|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注销登记备案申请审批书
| 原件
| |
房屋租赁合同
| 原件、复印件
|
|
房地产权证
| 原件、复印件
|
|
《商品房预售(预租)许可证》
| 原件、复印件
|
|
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 复印件
|
|
身份证明文件
| 原件、复印件
|
|
委托书
| 复印件
|
|
单位法人证明
| 原件、复印件
|
|
营业执照
| 原件、复印件
|
|
抵押权人、共有人同意租赁证明
| 原件
|
|
产权人同意转租证明
| 原件
|
|
其他需补正材料
|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7
不予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单存根
:
报来申请登记备案的资料收悉。经审查,根据《
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予登记备案,申报资料已全部退回。
申请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
不予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单
:
你报来申请备案的资料收悉。经审查属下列第
项,根据《
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不予登记备案,申报资料全部退回。
1、出租房屋未取得权属证明;
2、房屋权属存在争议或受到限制的;
3、租赁合同期限超过土地使用年限的;
4、已发布拆迁公告限期拆除的房屋;
5、
6、
7、
签 章
年 月 日
附件8
受理单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受理单
受理日期:
出租人
|
| 承租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电话
| |
房屋座落
| |
登记类别
| □初始登记 □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
|
序号
| 证件名称
| 份数
|
1
|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申请审批书(原件)
| |
2
|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注销登记备案申请审批书(原件)
| |
3
|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 |
4
| 房屋证明(复印件)
| |
5
| 《商品房预售(预租)许可证》(复印件)
| |
6
| 身份证明(复印件)
| |
7
| 委托书(复印件)
| |
8
| 单位法人证明(复印件)
| |
9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
10
| 抵押权人、共有人同意租赁证明(原件)
| |
11
| 产权人同意转租证明(原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