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资料整理后进行归档保管。档案存放按申请书、审批表、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并按件建立房屋租赁档案库。有条件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建立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档案信息数据库。
附: 1.《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样式)
2.《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申请书》
3.《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4.《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5.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审批书》
6.《补正材料通知单》
7. 《不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单》
8.《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受理单》
9.《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发件薄》
附件1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样式)
合同登记备案 字第 号
出租人
承租人
出租人向承租人出租位于重庆市
区县(自治县)
的房屋,房屋权属证明号为
,用途为
,出租建筑面积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已按《
重庆市城镇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房地产管理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本证明由房屋租赁双方执存。
2、本证明记载的事项已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租赁双方需持本证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3、买卖双方约定的具体事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
4、本证明在租赁期限内合法有效。
5、本证明不得涂改,一经涂改证明无效。
附件2
《重庆市房屋租赁合同初始登记备案申请书》
申
请
人
| 出租人
姓名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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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明或法人机构代码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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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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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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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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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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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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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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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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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明或法人机构代码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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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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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
姓名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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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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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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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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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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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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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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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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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住人
姓名或名称
(住宅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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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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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职业
|
|
服务处所
|
|
同住人
姓名或名称
(住宅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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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
|
|
固定职业
|
|
服务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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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证明
| □1、房地产权证
□2、土地房屋权属预告登记证明
□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房屋证明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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