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的方案
(津粮储基〔2009〕20号)
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县粮食局(粮办室),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根据《
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的通知》(国粮展〔2009〕153号)精神,为进一步夯实我市仓储管理基础,深化我市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市粮食局拟用半年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再次掀起开展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的高潮。为此,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本次活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2009年上半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活动中我市在仓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为突破口,以确保库存粮油安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促进仓储企业发展为目的,认真总结和分析我市在开展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按照国家粮食局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全面提升我市仓储管理工作水平。
二、实施范围和责任分工
(一)开展规范化管理活动的范围。全市各类所有制性质的粮油仓储企业均应参加本次规范化管理活动。
(二)责任分工。市粮食局负责全市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的整体组织和推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县粮食局(粮办室)负责本属地范围内的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的组织、推动工作(其中在津中央直属企业、本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和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由其各自所属上级行政单位负责组织和推动)。
三、开展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总结既有经验,查找存在不足,深入开展规范化管理活动。认真总结2003年我市开展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以来取得的经验,结合近几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新形势、规范化管理的新标准、新规范及新仓储管理制度的实施和仓储工作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认真分析查找本单位在仓储规范化管理上存在的不足,按照逐步深化向精细化管理推进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设施,修订完善全市和各单位仓储管理制度,严格程序,强化管理。
(二)加强学习理解,力求发展提高。各区县、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关于印发〈天津市地方储备粮承储库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和〈天津市储粮粮情卡片〉的通知》(津粮储基〔2003〕12号)《天津市粮食局“一符四无”检查评分标准(试行)》(津粮储基〔2007〕7号)《关于修订天津市储粮粮情卡片填写说明的通知》(津粮储基〔2007〕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掀起开展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的高潮,特别是对那些仓储设施和储粮环境较差,设施设备不尽完善,区县级储备粮管理还有差距的单位,在这次活动中要下大力气,迎头赶上,全面提升我市粮油仓储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