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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质量兴市工作的意见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质量兴市工作的意见
(许政[2009]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豫政〔2009〕61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许昌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深化质量兴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质量兴市工作的重大意义

  1.进一步深化质量兴市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许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选择。随着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质量问题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问题。从2003年起我市就开展了质量兴市工作,经过几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经济快速发展,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发展方式明显改善。但目前仍存在着全社会质量意识不强、质量监管机制不健全、各行业质量管理和创新意识不足、质量基础工作薄弱、产品和服务质量整体水平不高、知名品牌较少、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等突出问题,影响着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面对当前严峻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关键时期,进一步深化质量兴市工作,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增强全市综合实力和企业竞争力、有效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重大举措;是实现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保障;是提高生活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根本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质量兴市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紧紧抓住当前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有利时机,立足以质取胜,进一步深化质量兴市工作,促进许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深化质量兴市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2.指导思想。进一步深化质量兴市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质取胜方针,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部门协作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质量工作体系,全面提高总体质量水平,切实发挥质量工作在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许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重要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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