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部分道路小区的通知
(许政[2009]52号)
许昌县、魏都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了加强地名管理,规范使用法定的标准地名,根据国务院《
地名管理条例》和《
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市区50条道路、20个小区进行命名。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机关行文、城市规划建设、交通运输、户籍登记、工商注册、房地产登记、邮电通讯、新闻出版等涉及地名应用时,应使用经法定程序命名后的标准地名,不得擅自更改或简化。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发布,使社会各界尽快熟知并自觉应用标准地名。地名管理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认真履行地名监管职能;相关部门要积极发挥协助管理作用,督促有关各方使用标准地名。切实规范地名管理,充分发挥地名服务社会的功能。
附件:许昌市部分道路小区名称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许昌市部分道路小区名称
一、东城区道路(5条)
1.潩河北路、潩河南路。清潩河东侧,原潩河路因规划变更中间断开而分为南路、北路。潩河北路北起文峰路,南止莲城大道;潩河南路北起前进路,南止新兴路。原规划名经一路。
2.东苑路。许昌学院以东,西起魏武大道,东止长兴路。原规划名纬一路许昌学院以东。
3.东泰路。魏文路东侧,西起魏文路,东止德星路。原规划名纬八路学院路以西。
4.兴德路。西起兴业路,东止德星路。原规划名纬七路德星路西。
5.龙兴路。天宝路河北岸,西起八龙路,东止长兴路。
二、京广铁路以东道路(9条)
1.洪山庙街。北环西路南侧,西起京广铁路,东止清潩河西堤。原规划名朝霞路。
2.和顺街。陈庄西街北侧,西起高营路,东止滨河西路。原规划名爱民路。
3.康平路。陈庄西街南侧,西起汉风路,东北止陈庄西街。原规划名团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