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市场搞活营销扩大销售意见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9]9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市场搞活营销扩大销售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09年10月21日
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市场搞活营销扩大销售的意见
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工业经济发展的影响,努力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市场、搞活营销、扩大销售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指导企业开拓市场
(一)提高认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市场的重要性,尤其是在当前国际市场需求减少、国内市场竞争激烈的形势下,要坚持把开拓市场作为当前扶持工业企业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
(二)强化措施。 指导工业企业尽快制定新形势下开拓市场的策略,引导企业调整拓展方式,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绩考核。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市场开拓工作,企业要派专人驻点能够使用本企业产品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区域,负责开拓市场。省内上下游企业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加强产需衔接,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三)突出重点。 要紧盯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重点市场区域,尤其是要抓住国家加大投入、扩大内需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我省有色、钢铁、水泥、汽车、电子等行业和产品优势,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基础设施、道路交通、机场、水利和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重点建设项目,组织重点生产企业积极参加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所需材料、物资、装备的招投标,在生产企业与项目之间建立起直供配送协作关系,抢占重点项目建设市场。
二、全力支持企业搞活营销
(四)加大省产品采购力度。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更新政府采购目录,依法依规将更多的省产品尤其是省自主创新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范畴,并专门编制采购目录。由政府出资的各级政府采购、市政工程项目采购、重点建设项目采购等,在同等性价比条件下,优先采购和使用本省生产的产品。此项工作由省财政厅牵头,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