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六)固定资产投资处。
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的建议;提出省级财政性建设投资的规模、方向,统筹安排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协调安排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会同有关方面审核和安排需综合平衡省级财政性建设投资的特殊事项;收集、汇总重大项目信息,组织全省重大项目调度和推进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
综合分析全省利用外资和国外贷款及境外投资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按规定权限审核全省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按规定负责出口加工区有关工作;组织申报国际金融组织、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和监测工作。
(八)地区经济处(江西省以工代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地区经济协作;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土地利用计划;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老、少、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实施以工代赈,组织编制和协调实施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计划。
(九)农村经济处(江西省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
研究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安排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重大投资项目;承担省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交通运输协调处。
研究全省交通运输发展状况,拟定综合交通体系发展专项规划、全省交通战备发展规划,协调衔接交通行业规划,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安排交通建设年度计划和重大交通投资项目;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拟订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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