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力争实现生鲜乳生产标准化,收购站管理规范化,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加大假劣兽药和违法案件查办力度,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经营秩序;强化兽药和兽药残留监管,兽药产品合格率平均提高2个百分点,畜禽产品兽药残留检测合格率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内容及安排
(1)成立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协调小组,召开协调小组会议,拟定工作方案。
(2)召开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座谈会。
(3)对全省饲料企业、畜禽养殖基地饲料及自配料;兽药企业、畜禽养殖企业兽药使用以及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等领域的生产(收购、准运)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产品标签、使用记录、检验记录等进行一次重点检查。
(4)对全省饲料企业、畜禽养殖基地自配料;兽药、兽药残留以及生鲜乳进行抽检工作。重点对“瘦肉精”和“三聚氰胺”进行检测。
(5)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重点宣传《
食品安全法》,《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兽药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全面反映畜牧兽医饲料管理部门、行业协会、质检机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企业在保障畜产品安全所做的工作与成绩,向社会公众介绍畜牧兽医饲料管理、科研、检测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介绍企业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采取的措施,宣传科技成果,彰显监管成效,为畜牧兽医饲料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6)对上半年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小结。
(7)下半年再组织一次畜产品质量安全督查,并进行抽样检测。
(8)组织开展调研。主题是如何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9)查处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大案要案。
(10)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表彰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曝光违法违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