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人民政府2009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
(鸡政办发〔2009〕30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人民政府2009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十六日
鸡西市人民政府2009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和《
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对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考核内容
(一)法定职责的履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贯彻实施情况。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重点是行政执法责任制档案建立情况。
(三)行政执法队伍和层级监督队伍法律素质状况、队伍建设情况及必要的执法和监督措施保障情况,重点是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和执法人员档案建立情况。
(四)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和适当性。
(五)社会各界评价,当地法制环境及部门执法形象。
(六)考核目标中确定的其他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方式
(一)现场检查、调阅抽查或者备案审查有关文件、资料和行政执法档案、卷宗。
(二)召开座谈会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进行问卷调查。
(三)进行法律素质测试。
(四)组织执法检查、专题调查、进行个案监督。
(五)审阅、听取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汇报,并结合日常情况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