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权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政办发〔2009〕40号)
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权力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七日
鸡西市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权力工作实施方案
继2007年7月10日鸡西市政府对市级各行政执法主体权限及依据进行梳理后,国家和省又颁布、修改、废止了一批法律、法规、规章,特别是2008年1月23日《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公布废止49件行政法规,宣布失效43件行政法规,相应的行政执法主体和权限也发生了变化。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根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按照全市政务公开会议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权力。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梳理行政执法权力工作的主体
(一)市政府所属各行政部门;
(二)受垂直领导的行政部门;
(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对行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和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梳理工作,由该行政部门统一安排部署、上报和公示。
二、工作步骤、方法和程序
梳理行政执法权力工作采取全面推进、分步进行、统一行动、相互协调、部门梳理和政府法制机构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按以下步骤实施:
(一)动员准备(4月28日-5月10日)。市政府各部门各自进行动员安排部署,明确责任机构、责任人。
(二)梳理行政执法权力(5月15日-6月5日)。在2007年行政权力梳理的基础上,由各部门业务科、室、局、队、办按各自分工,分别填制表1、表2、表3(样表附后),经部门法制机构审核、部门领导签字后报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