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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政办发〔2009〕41号)


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七日

  鸡西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

  为合理实施行政处罚行为,确保法律正确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规定,在全市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职权法定原则。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在本部门依法具有的行政处罚项目种类范围内进行,不得设定新的行政处罚权限和改变原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

  (二)科学合理、民主公开原则。各部门在制定标准时要根据各种违法行为自身特点,按违法行为轻重划分不同档次,对应制定不同处罚幅度。制定的细化标准应合法、合理、符合实际,既便于操作,又为行政相对人所接受。

  (三)全面推进、统筹兼顾原则。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同时启动,全面推进。在工作推进和标准的制定上,要做到上下兼顾、左右协调。

  (四)整章建制、力求实效原则。在标准制定完毕后,要进行汇总和编撰,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保证实际效果。

  二、适用范围

  (一)鸡西市人民政府;

  (二)鸡西市政府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

  (三)受垂直领导的各行政执法部门。

  三、组织领导和机构职责

  市政府成立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副市长李玉刚担任,副组长由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宁德金、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邵玲担任。成员由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办公室主任由王金健担任。具体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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