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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发展规划的通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使土地规模经营成为广大农户的自觉行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土地规模经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业工作者的规模经营理念,增强广大农民的规模经营意识,激发全社会参与土地规模经营的热情,创造良好的土地规模经营发展氛围和发展环境。

  (二)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土地规模经营依法开展。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逐步建立土地流转市场,成立土地流转专门机构,完善市场管理体系,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引导农民进行依法有序流转。

  (三)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为土地规模经营提供必要的服务。农业、财政、金融、农机、畜牧、国土资源、水利、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制定相关服务措施,对规模经营的农场和业主,在信息、技术、项目、资金等方面提供系列化、社会化的服务,解除其后顾之忧,并为其向上争取更大的支持。

  (四)严格审查经营主体的资质,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失。为切实保护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在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前,对受让方业主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履约能力以及该业主拟经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政策、产业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政策、项目效益风险等进行审查,确保农民的利益不受损害。

  (五)加快劳动力转移步伐,为发展土地规模经营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一要加大转移培训的力度。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自身素质,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在外就业的稳定性。二要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在目前大量农民工返乡的前提下,一方面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其创业,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另一方面,利用返乡的时间,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就业能力。三要大力发展畜牧业和农村二三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

  (六)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提高土地规模经营水平。县(市)、区要不断总结经验,树立培植典型,以典型示范带动全市土地规模经营的全面开展。县(市)要在2009年树立一个土地规模经营面积在2000亩以上的典型,郊区各乡也要明确发展目标,逐步扩大规模经营面积,树立培养自己的典型。

  (七)加强组织领导,为土地规模经营提供有力保证。为保证土地规模经营规划的顺利实施和有效推进,成立鸡西市土地规模经营领导小组。

  组 长:
  矫健 (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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