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9〕299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苏发〔2009〕5号)及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锡委发〔2009〕70号),为进一步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更好地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通过各级民政部门的具体组织实施,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有了较大的发展。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已建成居家养老服务机构150家,总面积达到4.6万平方米,从业人员930多人,直接和间接受益老年人数约6万人。基本形成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新格局。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苏发〔2009〕5号)中对下阶段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2012年前,全省城市社区基本建立起多形式、全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农村社区(村)依托敬老院、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资源,建立综合性老年服务中心(站),苏南农村建成比例达到40%以上”。对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广大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期盼,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体制机制上还不够完善,管理还不够规范,政策扶持力度还不大等。全市各级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二、加快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方针,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根本,不断总结经验,增强工作力度,规范服务管理,加大政策扶持,完善体制机制,为建立覆盖城乡全体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创建老年人宜居社区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