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抓紧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
(赣农办字[2009]32号)
各设区市农业(果业、水产)局、厅有关业务部门:
为深入推进省农业厅机关效能年活动,加快全省农业建设项目实施进度,抓紧项目竣工验收、提高投资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扩内需促增长的投资政策和省委省政府“抓项目促发展”的战略决策,围绕加快农业基础建设、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目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推进农业建设项目实施进度,抓紧开展竣工验收及后评价工作,整体上提高项目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工作范围
2004-2007年下达投资计划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
三、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使2004-2006年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在今年6月底前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2007年项目在今年年底前完工并完成竣工验收。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一)全面梳理,摸清底数。各设区市农业(水产、果业)局、厅各有关业务部门要对2004年以来本地区、本行业所有基本建设项目进行摸底,按已竣工验收项目、基本具备竣工验收项目、在建项目、未开工项目登记造册。各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将本地区摸底情况于2009年4月15日前报厅计划财务处及厅相关业务部门,厅相关业务部门汇总核准后,报厅计财处备案。2004年以来农业投资项目可在江西农业信息网项目管理栏目下项目计划中查找。
(二)分类指导,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完成建设任务。各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厅有关业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加大监管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实现“零距离”监管和“贴身”服务,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2004-2007年下达投资计划已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基本具备竣工验收的项目,要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办理工程结算和项目竣工决算,并委托中介审计机构或当地审计机关进行审计,认真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申请竣工验收;对在建项目,要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和概算组织施工建设,加快建设进度,争取在批复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对尚未开工的项目,要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前期工作,尽快报批初步设计和概算,及时落实配套资金和自筹资金,加快办理土地征用、土地规划等手续。请各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厅有关业务部门将本地区、本行业开展该项工作情况于今年6月底报厅计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