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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阜阳市委办公室、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沟通协调,健全机制。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及日常工作机构要主动加强同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对方案制定、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案件移送等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起分工明确、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典型,对有关责任人员及时作出处理;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做好重点检查和违反财政法律法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要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做好宣传工作;各级公安机关要做好“小金库”有关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处理工作;各级税务部门要做好有关涉税问题的查处工作;各级人民银行和银监机构要协调商业银行对专项治理工作给予支持配合,对专项治理涉及的账户查询、资金冻结和划转等事宜,依法及时办理,特别是对“小金库”举报线索的核查取证工作,有关金融机构要积极配合。
  (四)强化督促,务求实效。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导组,分赴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加强督促指导,总结和宣传好的经验做法,督导查办典型案件,评估验收治理效果。对治理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认真,以及拒绝接受重点检查的部门和单位,要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整改。各地和市直各单位也要结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下级和所属单位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1:
阜阳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第一副组长:陈学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副 组 长:朱克申(市纪委副书记)
        姜西民(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李 进(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柳廷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程曙光(市公安局副局长)
        马晓峰(市审计局副局长)
        汪 宁(市地税局纪检组长)
        唐安生(市国税局纪检组长)
        荣 杰(人行阜阳中心支行副行长)
        宋 涛(阜阳银监局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姜西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丁瑞侠(市纪委常委)、史万美(市财政局纪检组长)、王森林(市审计局科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联系人:夏 河 联系电话:0558-2236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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