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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深入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深入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政秘〔2009〕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阜阳市深入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二月十二日

阜阳市深入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改善城乡环境卫生,提高社会卫生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安徽省爱国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工作目标
  1.城市市容整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生活饮用水无污染,环境卫生清洁,无卫生死角死面。
  2.农村村容整洁,垃圾、粪便、杂草、污泥得到有效清理,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3.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较大幅度提高,良好的卫生习惯逐步养成,传染病防范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创建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和卫生城镇标准的城市和农村卫生环境。
  (二)工作原则
  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原则。各级政府爱卫会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爱国卫生工作,爱卫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爱国卫生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人员,负责本辖区的爱国卫生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应当确定其成员分工负责爱国卫生工作。村规民约中应当有爱国卫生方面的内容。
  二、活动时间
  集中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时间为每年2月-4月。
  三、整治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城市环境卫生整治
  按照2008年城市环境卫生整治“五清一消杀”的要求,继续以清垃圾、改厕所、治理沟河塘及整治城市“六乱”为重点,全面整治环境卫生,创造人居和谐、环境优美、干净整洁的城市卫生环境。
  1.加强道路整治。城区应当及时修复坑凹、碎裂、隆起、溢水及水毁塌陷的路面,做到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完好、畅通,无残垣断壁,无破砖烂瓦,无支离破碎的下水道盖板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建委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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