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实施28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阜政发〔200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增强公共服务能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实施28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09〕1号)精神,现就2009年实施28项民生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推进原有的17项民生工程
按照“巩固、规范、完善、提高”的要求,认真落实《阜阳市贯彻落实解决民生问题十二项政策方案》(阜政办〔2007〕2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阜政办〔2008〕25号)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政策,提升水平,继续实施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户”供养、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17项民生工程。全市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任务已于2008年圆满完成,自2009年起,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纳入正常工作安排,不再列入民生工程项目。
二、大力实施新增的11项民生工程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急事先办、务求实效”的原则,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009年全市新增实施11项民生工程。
(一)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加大全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新建、改建、扩建力度,提高集中供养率。 2009年增加7000个床位。
(二)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2009年对60543位重度残疾人予以生活救助,其中城镇重度残疾人9262名,每人每年补助600元;农村重度残疾人51281名,每人每年补助360元,缓解重度残疾人医疗康复支出负担较重、生活水平偏低等困难。
(三)新型农民培训工程。2009年培训新型农民6.72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3.17万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0.71万人、农业专业技术培训2.29万人、农民创业培训0.5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