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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移民局关于申报2008年度三峡库区电力扶持专项资金(统筹)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申报材料

  1.区县上报材料

  (1)区县经委、财政局、移民局联合上报文件。

  (2)申报企业汇总表及电子版(见附件1)。

  2.企业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企业申报附件: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三峡库区电力扶持资金统筹资金申请表及电子版(见附件2)。

  (3)统筹资金申请表中,“行业与分类”一栏请注明企业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的具体行业,及该行业下的具体小项。

  (四)申报其他要求

  1.各库区区县经委要会同区县财政局、移民局,按照渝办〔2008〕28号的规定,严格把关,做好申报企业的初审工作。

  2.享受统筹资金补贴的区县,要在控制额度内申报统筹资金,其补贴企业的资金标准应与切块资金安排的补贴标准一致。

  二、总结2006-2007年度电力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各区县经委要会同区县财政局、移民局对2006-2007年三峡库区电力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情况联合行文分别报送市经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总结材料内容包括:

  1.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

  2.取得的效益效果。

  3.加强资金管理的措施。

  4.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5.资金使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三、报送时间

  统筹资金申报和总结材料,请于2009年11月13日前,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移民局各一份。逾期不报的,视同自动放弃申报2008年度电力扶持市级统筹资金。

  附件:1.2008年度三峡库区电力扶持专项资金(统筹)企业申报汇总表

  2.2008年度三峡库区电力扶持专项资金(统筹)申请表

  3.2006-2007年度三峡库区电力扶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汇总表

       市经信委     市财政局      市移民局
       熊川龙      徐明超       张宏
  电 话: 63896843     67575320      67718878
  邮 箱: zizongchu@163.com 市财政局内网邮箱 Cqymj2155@163.com
  地 址: 渝中区人民路252号 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 江北区兴隆路22号
  邮 编:   400015      401121      400020



市经委
市财政局
市移民局
二OO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
  2008年度三峡库区电力扶持专项资金(统筹)企业申报汇总表

  编制单位:     区(县)

序号

企业名称

经济类型

行业分类

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

2007年经营情况

2008年经营情况

2008年
  用电情况

企业职
  工人数

安置移
  民人数

 

 

 

 

 

销售收入

实现利税

销售收入

实现利税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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