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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的意见

  二、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
  《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宗旨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完善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原则,明确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职责;倡导寓管理于服务,改进服务管理方式,强化优质服务,为流动人口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提供方便;强调以人为本,突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权利,对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作出明确规定;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沟通,提高服务管理的针对性和可及性;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完善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便民维权的理念,坚持依法行政,推进综合管理,将认识和行动统一到《条例》规定上来,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各项服务和管理切实纳入法制轨道。
  三、深入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
  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任务。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着重从以下方面做好《条例》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组织开展全市性的“学习贯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宣传服务月”活动。2009年7月为全市《条例》宣传服务月。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多措并举,广泛深入宣传《条例》的主要内容、精神实质以及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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