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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卫生局关于近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


  二、完善中小学校的体温监控制度

  为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措施,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调整体温监测的办法。

  (一)坚持晨检,入校监测与进班检查相结合。鉴于冬季来临,取消进校大门外检测体温做法,调整为要求小学生每天将由家长签字的体温记录表在入校时交给校方,检查合格后进班上课;中学生每天入校前在家自测体温并作好记录,入校时交给校方,检查合格后进班上课,如学生漏测或忘带记录由学校补测体温。发现体温超标(37.5℃及以上)或症状异常者要及时上报和处置。学生进班后,老师通过观察询问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学生身体状况,并将异常情况及时通报校医。

  (二)强化午检。学校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午后体温测试,发现体温超标或症状异常者要及时上报和处置。寄宿制学校要对住校学生进行晚检。

  (三)学校也要注意加强教职员工的防控工作,教职员工出现发热等流感样病状,也必须及时就诊并视病情居家或住院治疗,待病愈后方可上班。

  (四)健全健康检测登记制度。各学校对师生员工的体温检测、病情登记、居家观察、隔离治疗、健康复测等项目要建立必要的台帐记录,全面掌握缺课、患病人员的具体状况,加强监测、联络、登记和信息汇总等相关工作。

  三、及时上报病情信息

  有效利用监测系统。学校要将每日检测出体温超过37.5℃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以及因上述原因而缺课的学生资料登录到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流感样病例监测系统中,供学生现驻地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查询、掌握情况,并开展相关工作。

  确保信息报送及时畅通。学校每日将聚集性发热的情况上报地段医院和区县教委,同时将确诊甲型H1N1流感病例报区县教委;区县教委对每日确诊甲型H1N1流感或聚集性发热的情况汇总后上报市教委。

  每周学校、区县教委将因发热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累计缺课情况汇总并按上述渠道上报。

  四、妥善做好学生停课、复课工作

  按照卫生部、教育部通知要求,作为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必要措施,学校可以在必要时实施停课,要妥善处理好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局部防控与整体防控、学校稳定与社会稳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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