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加强基层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加强我市基层审计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审计监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有关审计监督的法律法规和省基层审计工作发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审计监督制度,制定完善相关措施,切实发挥基层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职能。
  一是要加强财政和财政性资金的审计。基层审计机关必须做好同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促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透明度,增强预算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强化预算的约束力。牢固树立财政审计一体化新理念,不断完善各级审计机关共同参与预算执行审计的“一条线”审计模式,形成部门联动、上下联动的新格局。
  二是要加强政府重点建设项目审计。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要求,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必审制和跟踪审计制度,切实加强重点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监督。关注建设资金效益和工程质量,加大投资审计的广度和深度,核减不实费用,加大对违规的处理处罚力度,进一步规范投资和建设秩序,提高项目投资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基层审计机关必须稳步推进投资审计工作,到2012年,县级政府投资审计覆盖面要达到当地政府投资总额的50%以上,对投资建设项目中发现的制度性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三是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扩展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加大任中审计比重,特别是要强化对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把领导干部的重大决策、关注民生、环保责任等内容纳入审计范围。积极探索县(市)区、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任用的参谋和监督作用。以领导干部任期环保责任审计为切入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环保审计。要确保经济责任审计领导机构和协作机制的正常运转,积极争取设立基层专职经济责任审计机构。
  四是要加强绩效审计。在坚持真实性、合法性原则的基础上,更加关注审查项目招投标、合同履行、工程造价的经济性;更加关注审查建设资金管理、使用的效率性;更加关注审查投资决策、建设规模、资产利用的效果性。坚持问责与问效相结合,积极探索在基层开展绩效审计的技术方法和途径,在更高层次上发挥基层审计监督作用。基层审计机关要在审计项目计划中逐年增加以绩效为主要目标的审计项目,到2012年,全市县级审计机关绩效审计项目力争达到总审计项目的50%以上。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