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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爱我美好家园千场万户畜禽清洁生产行动计划》的通知


  (三)实行畜禽养殖场户标准化改造

  对已经建成或投产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没有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有设施但排污不达标的,根据所处养殖区域,养殖规模大小,对周围环境污染程度,选择相应的技术模式,重点对畜禽粪污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等方面进行标准化改造。在规定的时间内,改造整顿达不到标准的,应当依法关闭。

  四、主要技术路线

  根据实际情况和粪污利用方向,选择合理的技术路线。

  (一)“三改两分再利用”技术

  “三改两分再利用”技术,即改水冲清粪为干式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沟排污,固液分离、雨污分流,粪污无害化处理后综合利用。根据不同区域和养殖规模,选择不同的清洁生产,粪污治理模式。

  (二)畜禽固体粪便处理与利用技术

  按照畜禽养殖场固体粪便产生量,建设相应处理能力的堆沤发酵和储粪设施,采取有效的防漏、防渗、防雨等处理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以及防止雨水进入和溢出堆沤池(槽),造成二次污染。在满足进出料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将储粪设施封闭建造,切断畜禽粪便中有害微生物、致病菌及寄生虫卵的传播途径。对规模养殖较为集中的地方,规划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处理中心,生产有机肥料,使畜禽粪便既达到无害化处理,又能生产优质肥料,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未经过无害化处理的畜禽粪便不得直接用于还田,不得用于水库、湖泊的养殖,以保护水资源,防止畜禽病原体的交叉污染。

  (三)畜禽养殖污水处理与利用技术

  畜禽污水经过固液分离除渣后,进行厌氧发酵处理,其产生的沼气通过收集、贮存、脱硫后,用于取暖、炊事或发电等,产生的沼液用于灌溉或农作物肥料,实现资源化利用。沼液不能向外自然排放,可结合养殖场周边种植业环境和自然条件,采用两方式进行处理。

  达标排放模式:主要针对粪污量大而周边耕地面积少,消纳能力有限的畜禽养殖场,畜禽污水经厌氧发酵处理和沉淀后,再经过适当的工程好氧处理,如曝氧、生化处理或过滤净化等,处理后的污水向外排放必须达到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综合利用模式:适用于就近有充足的农田或鱼塘的养殖场,应用生态农业理念统一筹划,系统安排,使周边的农田或鱼塘完全消纳经厌氧发酵处理后的沼液,通过资源化利用,形成一个生态农业链,即猪-沼-果(菜、林、茶、鱼)等农业生态模式。该模式使畜禽养殖污水在经厌氧发酵处理和沉淀后,排灌或短途运输到农田、鱼塘或果园,使粪污多层次的资源化利用,并最终达到养殖污染的“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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