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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城区开展丧葬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各区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号召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移风易俗、摒弃陋习,做文明祭祀的带头人。
  3.各街道、社区负责利用板报、橱窗、标语等多种形式在居民区内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各级民政部门负责从源头抓起,广泛宣传殡葬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医院、殡葬用品经营单位和殡葬行业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
  5.各级工商部门负责对无照、无证业户依法取缔并实施处罚。
  6.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擅自在户外搭设灵棚,生产、经营和焚烧丧葬用品,高音播放哀乐,抛撒纸钱等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对不听劝阻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强制处理并予以处罚。
  7.监察部门负责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查处,对拒不执行有关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较大影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8.公安部门负责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我市规范丧葬祭祀行为长期扎实有效开展,市政府成立规范丧葬祭祀行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  小组:
  组 长:惠立忠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屈战全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成 员:孙宇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天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贺维成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常 春 市监察局副局长
      赵作奎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玉平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敬忠 海州区副区长
      曾晓华 细河区副区长
      张京学 太平区常务副区长
      闫国志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钱志军 高新区纪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天佐兼任。
  七、有关要求
  1.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规范丧葬祭祀管理工作,加强管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和部署,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各级政府、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丧葬祭祀专项整治工作。
  阜蒙县、彰武县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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